当前,我国市场中经营主体的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而根据税务部门有关规定,这两种纳税人类型在账务处理方式、适用税率、纳税申报周期等方面都存在着具体的区别。有些企业适合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而有些企业则适合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且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什么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事实上,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主要分5种情况,包括3种强行转换和2种主动转换情况。详细介绍如下:
1、3种强行转换情况
(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就会强制要求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企业,需要当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的下个月强行转为一般纳税人。
(3)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2、2种自愿转换情况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是对“什么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这一问题的具体说明、解答,如您对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从而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选择纳税人类型,助力企业获得更好地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