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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有什么后果?
发布日期:2023-09-06 浏览量:

企业在经营期间,涉及到业务往来时,一般都会涉及到发票的开具。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其出于某种目的,有时会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可以说,无论专票还是普票,虚开发票都是纯纯的违法行为,轻则罚款,重则直接判刑!那么,虚开发票的后果具体有哪些?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虚开发票有什么后果?

1、什么情况下虚开发票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1]47号)有关规定,虚开普通发票,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

(2)虚开发票金额累计数额为四十万以上;

(3)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2、行政处罚

(1)虚开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将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虚开发票金额超过1万元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2010年第587号)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一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五千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额每增加三千元或者实际骗取的税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不满一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不满五千元,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三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切记!虚开发票是一条绝对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

以上是对虚开发票的具体后果介绍。如您对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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