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股权转让5大风险点
1、注册资本实缴0元,股东0元转股也是要缴税
对此有人有疑问了,根据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我的转股收入是0元,财产原值也是0元,就不用缴纳个税了。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大于0,则对于0元转股,也是需要缴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股权转让完成,即使未收到转让款,也要缴税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只要股权转让完成,即使没有收到转让款项也要缴纳个税,并非是收到转让款才缴税。
3、个人转股过程中收到的违约金,征收个税
根据国税函〔2006〕866号文规定,股权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税。
4、个人以股权投资,也应缴纳个税
根据财税〔2015〕41号文规定,个人以非货币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税。
5、股东撤资应按“股权转让”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文相关规定,个人因撤资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款项,属于个税应税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缴个税。当然如果取得款项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视为股权转让收入偏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
股权股份转让流程
第一步、取得其他股东合伙人的同意
很多股东合伙人在转让股权股份时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卖自己股权股份根本不需要通知其他股东合伙人也不需要其他股东合伙人的同意,这个其实大错特错。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可知,股东合伙人在转让其股权股份时需要其他股东合伙人的同意,那也就意味着转让股权股份的股东合伙人在转让时需要通知现有股东合伙人,并且在现有股东合伙人同意的情况才可以转让。因此股东合伙人在转让股权股份时应当及时通知其他股东合伙人。
第二步、签署股权股份转让协议
签署股权股份转让协议时,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1、股权股份转让款金额;
2、股权股份转让款的支付时间;
3、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
4、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三步、召开股东合伙人会
按照法律规定召开股东合伙人会,股东合伙人会决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转让的股权股份的比例;
2、新股东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3、涉及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将变更事项写在决议里;
4、变更公司章程。
第四步、取得完税证明
股权股份转让时,现有股东合伙人将其股权股份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行为,这种情况下是否产生个人所得税需要转让股东合伙人前去税务部门进行完税申报。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股东合伙人会决议;
2、股权股份转让协议;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材料;
4、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步、办理变更登记
取得完税证明后,需携带完税证明和第四步中的其他文件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最终完成股权股份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股份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向股东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股份的股东合伙人,股东合伙人会讨论表决;股东合伙人之间转让股权股份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合伙人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股份转让协议;
3、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进行资产评估。